貸款用途:
面向以盈利為目的、從事畜牧業養殖的農戶發放的用于彌補其自有生產資金不足部分的人民幣貸款。(寵物類養殖不屬于該業務范圍)
最高額度:
不超過100萬元。
貸款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
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年齡18周歲(含)以上,年齡加借款期限不超過60周歲。
(2)有合法養殖的相關手續(包括養殖協會或畜牧小區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享受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相應養殖業補貼政策。
(4)借款申請人一般應具備3年以上相關畜禽產品的養殖經驗,且連續經營2年以上。
(5)借款申請人一般應具有與貸款金額相匹配的養殖規 模,并具有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養殖場地和養殖設備。
(6)有為其服務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有能力按照防疫部門的有關規定,做好養殖品種的疫病防治工作。
(7)有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可行的發展方案及穩定、暢通的產品銷售渠道。
(8)原則上借款申請人須為養殖品種或相關設施進行保險,貸款行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和被保險人。